1、希腊的商标法为1940年1月实施的1939年第1998号法,该法曾于1975年修改过。1994年9月16日该法又经过修改,现在实施的为第2239号新商标法。其实施细则制定于1939年12月27日,于1995年第3205号法令修改后,于1995年5月11日生效。
2、在希腊,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。
3、商品商标、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依法取得注册。
4、希腊实行《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》。
5、希腊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。过渡时期的法令规定:服务商标的优先权是由新法令实施后由该服务商标优先使用5年后决定。新的异议期限适用于新法令于1994年11月1日生效后的申请。旧法令将适用于1994年11月1日之前收到的申请。
6、希腊于2000年8月10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,属纯议定书成员国。国家英文缩写:GR。
7、官方语言为希腊语。
希腊商标注册大优惠(包含官方+代理费):7000元/类。
申请资料:
1、申请人名称及地址;
2、申请商品或服务项目;
3、商标图样(含义说明)(300 X 300以上清晰图样);
4、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营业执照。
5、委托书。
官方回执时间:3周。
注册需时:18-20个月。
注册有效期:10年。
商标注册咨询:15113024273(微信同步) | QQ:1342801721